我校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新政 助力写好“钒钛”、“阳光”两篇文章
“博士研究生将享受副高待遇、安家补助60万元(市、校各30万元)、科研启动经费5-10万元、岗位津贴3000元/月(市、校各1500元/月)、租房补贴1500元/月(为期3年),可申请入住市、校人才公寓、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;另外在攀退休可享受最高40万元人才年金,按规定提供学术交流交通补贴和科研配套经费,并设有“本土人才成长奖”,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。”11月24日上午,攀枝花市政府召开”人才新政七条”新闻发布会,下...